31.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3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答: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3.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34.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要推进什么法定化?
答: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5.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答:“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6.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汉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2)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3)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4)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5)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37.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答: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法律需求而组织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3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两快两全”指示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39.什么是行政诉讼?
答: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40.什么是地方政府规章?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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