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环委〔2023〕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21〕39号)职责内容,我委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团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一、依托主题团队课等形式,面向青少年宣传秦巴生态保护、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创建、节能减排等生态环保知识。
二、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秦巴生态保护、植绿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汇系统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万小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共青团”网站
是否继续?